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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項大氣環境監測標準首次發布!7月1日起實施
發布日期:2024-01-21 14:52:38
導讀:近日,生態環境部批準發布了4項環境監測標準,涉及固定污染源廢氣、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
等,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為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,生態環境部近日批準發布了《固定污染源廢氣氨和氯化氫的測定便攜式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法》(HJ 1330—2023)、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有機碳和元素碳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7-2023)、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離子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8-2023)、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9-2023)等四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。該四項標準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4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內容如下:
一、《固定污染源廢氣氨和氯化氫的測定便攜式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法(HJ 1330—2023)》
本標準為首次發布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中國環境監測總站、重慶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、浙江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。
本標準驗證單位: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、山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、福建省環境監測中心站、浙江省紹興生態環境監測中心、浙江省臺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、杭州譜育檢測有限公司。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NH3和HCl的便攜式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中NH3和HCl的測定。
NH3、HCl的方法檢出限均為1mg/m3,測定下限均為4mg/m3。
二、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有機碳和元素碳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7-2023)
本標準為首次發布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中國環境監測總站、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、江蘇省南京環境監測中心和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和安全中心。
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有機碳和元素碳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方法原理與系統組成、技術性能、安裝、調試、試運行與驗收、系統日常運行維護、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、數據有效性判斷等技術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采用熱學-光學校正法或熱學-光學衰減法的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有機碳和元素碳連續自動監測系統。
三、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離子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8-2023)
本標準為首次發布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中國環境監測總站、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和安全中心、河北省石家莊生態環境監測中心、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和江蘇省南京環境監測中心。
四、《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技術規范》(HJ 1329-2023)
本標準為首次發布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中國環境監測總站、江蘇省南京環境監測中心、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和安全中心和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。
本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的方法原理與系統組成、技術性能、安裝、調試、試運行與驗收、系統日常運行維護、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、數據有效性判斷等技術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于采用能量色散 X 射線熒光光譜法的環境空氣顆粒物(PM2.5)中無機元素連續自動監測系統,適用目標元素參見附錄 A。
文章鏈接:環保在線 https://www.hbzhan.com/news/detail/17136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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